关于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新和校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项目公示2025-10-31浏览:130
关于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新和校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我公司编制了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新和校区(原名:栢恒保障房配套学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清湖行政服务办公区3栋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向宏昱 15815558814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9日(为30个自然日)
附件1: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新和校区(原名:栢恒保障房配套学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新和校区(原名:栢恒保障房配套学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